北京市延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介绍:
1、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研究拟定本县建筑业、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建材产品使用开发的地方性实施意见。
2、负责本县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程建设报建及施工许可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开工工作。
3、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施工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
4、负责外地来京施工队伍管理,参与调解劳务纠纷,查处违章用工。
5、负责建筑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负责本县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理企业的资质申报管理;负责建造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
6、负责建材产品的使用管理和建筑机械与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负责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代缴、代退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收缴、返退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7、负责本县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依法管理工程承发包,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参与调解招投标合同纠纷。
8、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负责质量投诉,查处质量事故;监督审核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情况;负责建设工程使用材料的检测。
9、负责建筑业专项法规宣传、贯彻,负责建筑职业技能、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及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10、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
11、负责本县房屋的权属管理工作,负责调解处理房屋权属纠纷。
12、负责协调城镇房屋防汛工作;负责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13、负责房产开发与住宅建设管理,审核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定期发布房产交易信息,负责房产交易、租赁、交换、中介服务、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
14、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
15、负责本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房屋改革方案,负责公房出售、租赁的管理工作。
16、组织开展房屋管理执法,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法调处各种房产纠纷。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延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的政务工作,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档案、保密、保卫、对外联络、新闻宣传、信息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执法监督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政工科
承担城建工委办公室职能,负责城建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城建系统县直单位党团、工会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思想教育;负责本机关党团建设、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考核、人事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所属单位及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技术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及管理工作。
工程管理科
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夜间建筑施工许可;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延庆县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加强对延庆县重点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作用,有效保证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协调处理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关系;负责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及时有效跟踪服务,推进建设项目如期实施;根据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负责组织专题协调会议;负责组织重点工程建设的信息交流、宣传工作。
延庆县房地产勘察测绘所
依据国家测绘标准和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土地确权发证和房产确权发证等各类测绘业务。
房屋拆迁办公室
征集我县年度拆迁计划;办理拆迁招标备案;指导拟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工作计划;受理和审核拆迁许可申请;全程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拆迁的各项工作。
住房保障办公室
负责我县住房保障的日常管理工作,贯彻市住房保障政策,组织制定本县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及相关实施办法,申请家庭资格审核的复审和公示的审批工作;负责培训和指导乡镇、街道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资格审核的细则和标准;负责保障性住房的收购、回购、房源调剂与分配等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配售(租)和的检查管理。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我县住房保障相关的技术性、事务性等辅助管理工作;具体实施调查我县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情况;申请家庭资格复审和公示工作的具体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资格审核;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信息系统及档案的收集管理;协助县住保办协调解决保障性住房工作涉及的相关问题。
建筑业管理科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
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办公室
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建筑材料使用监督管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备案;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备案;发展使用散装水泥;收缴、返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缴、返退和使用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同步监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村镇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行政辅助职能:评审申报县、市优质工程。
政工科(监察科)
承担城建工委办公室职能,负责城建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城建系统县直单位党团、工会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思想教育;负责本机关党团建设、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考核、人事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所属单位及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纪检监察及信访工作。
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工作;依法负责从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核定[二级(含)以下的企业资质审批(含资质证书变更)],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等行政许可工作;参与住宅小区综合验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组织进行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协调城镇房屋防汛工作;负责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
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普通地下室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非住宅)。
房屋交易大厅
负责房屋土地交易政策、行为、市场管理;查处违法交易行为;负责本县房地市场的管理负责本县房屋的权属管理工作;负责本县房屋的确权、登记、核实、发证工作,房屋权属转移、变更、抵押、终止等手续。
房屋安全鉴定站
房屋安全鉴定。
延庆县公路工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县内公路工程占地拆迁工作。
延庆县危改康居办公室
拟定危改康居计划,负责危旧房改造,对康居工程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公房出租、租赁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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