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林业局职能介绍:
1、宣传、贯彻执行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与国土绿化的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营造林工作;申报和实施林业重点工程;指导和管理商品林、公益林的培育和发展;管理、监督、检疫林木种子、种苗;指导国有林场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和规范森林资源的合理流转,编制并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全县木竹的采伐和运输管理;负责林地管理和林权登记,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批);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组织、协调、督促重大森林案件的查处;负责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和行政复议工作。
5、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负责全县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林业基金的征收上缴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内部的财务审计工作。
6、负责林业科技推广和林业科技人才的培训、管理工作;管理、督促林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开展林业科学技术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接国内外各类造林绿化款的捐赠和项目造林。
7、负责林木生产经营、加工、森林旅游、木本药材、花卉和林业多种经营的宏观管理、信息引导。
8、承办县绿化委员会和县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和部门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城市林业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森林防火工作。
9、承办县政府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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