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供销社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市合作经济发展和农村现代流通政策。
(二)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三)按照市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购销、储备及价格提出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组织全市供销合作社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五)管理直属单位,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六)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依法维护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七)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领办的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三门峡市供销社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材料的调研、起草、拟定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保障、综合治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信贷的法规制度,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编制、申报市社经费收支预、决算;负责管理社有资金;负责市社机关财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四)合作指导科。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标准化产业基地和有关专业市场建设工作;负责系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评和统计工作。
(五)业务协调科。负责市政府委托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购销、储备和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的经营及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业务经营的政策协调、市场监控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经济运行情况监控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六)经济发展科。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新农村网络建设和项目库建设工作;协调指导科技攻关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工作。
(七)社有资产管理科。负责对全市供销合作社及直属单位的社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资产清理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市系统社属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
(八)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九)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由市纪委派出纪工委和市监察局派驻监察室负责,市纪委派出纪工委与市供销合作社纪委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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