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信访局职能介绍: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河南省三门峡市信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务、行政、干部人事、工资、老干部服务、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监察)、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政务督查、计划生育等项目标管理;负责局机关政治学习安排、公文处理、会议筹备、干部教育、机要保密、文书档案、资产管理、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项工作;负责全面上下、内外协调、联络、接待服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办信科:负责受理群众来信;负责办理群众网上信访事项;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修订、审核、下发工作;负责信访统计、分析、上报、通报工作;负责信息上报工作;负责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测运行、上报、通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办案科:对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汇报;对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处理的重要信访事项,按照要求受理、办理、交办、转送、督办、审理和上报;对赴京到省集体上访案件的化解处理,交办督办等,同时每月通报一次集体上访情况。联系省催查处、市驻京、驻郑工作站;督查下级信访机构对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以及转送、交由有关责任单位处理的情况;对在办理、督查信访事项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向其责任单位上级提出处分建议;对市委、市政府其他部门和下级党政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办理工作进行指导;对信访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责任单位实行责任倒查,进行双向追究,对因问题处理不到位等造成群众越级集体的责任人和做稳控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的任务。
四、接访科:负责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反映思想,详细记录反映内容,及时处理群众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群众工作事项;协助基层解决群众工作事项,指导基层开展群众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上级交办、转办的群众工作事项,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五、联络科: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源头上预防好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加强督查督办,一步处理到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减少越级重复上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六、复查复核办公室:接待对信访事项处理或复查意见不服的申请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规定的期间补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逐一进行审查。审查信访人的主体资格、申请期限、申请事项及申请事实和理由的依据;经审查合格后提出办理建议,呈送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根据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会议决定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受理的信访复查复核事项,提出具体的办理要求,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的要告知其向有权处理的部门提出申请;对交办的事项要及时进行督办,办理单位提出意见,经初步审查后呈送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决定;根据主任办公会议的决定,制作复查(复核)意见书并送达申请人;对信访事项经处理、复查、复核三个阶段终结的信访事项进行定期汇总、统计,报告驻京、驻郑工作站;做好复查复核信访事项案卷的建档和归卷工作;定期发工作简报,向各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电子信访科: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的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按照要求受理、办理、交办、转送、督办、审理和上报;管理维护市局信访网络、网站,公布信访信息和动态;负责信访信息系统的维护及应用指导培训。
八、社情民意科:负责调查、收集、社情民意,开展巡查督查;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提出改进工作和完善政策的建议;交办督办,调查处理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事件。
九、社会风险评估科:负责研究拟定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措施;组织开展、督察督办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统计、分析群众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群众工作更好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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