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会计考试 >考试信息 >四川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四川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2012-11-02 | 网络

四川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本科目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它身份证明进入考场,并核对考场座次表中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在座次表上签名,并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将所携带的背包、书刊资料、手机和电子记事本(手机和电子设备应设置为关闭状态)等设备主动放在考场指定的物品存放处。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和计算器。

三、考生发现试题、答题纸分发错误,试题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四、考生应当按照要求使用蓝色、黑色或者蓝黑色墨水笔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

五、考生在答题时,应当使用蓝色、黑色或者蓝黑色墨水笔在指定位置答题,一律不得使用圆珠笔和红色笔。

六、考生在考试中途未交卷时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

七、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纸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考试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

八、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九、考生因个人原因如座位坐错、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等造成成绩差错的,后果自负。

十、考生在考试期间违规的,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川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相关文章:

四川公务员考试辅导之时事热评:捍卫显规则,行更胜于言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哪些人可以报考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导:四项目人员如何认定

国考和选党干部考试有何区别?

公务员考试历年联考真题答案及解析汇总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莫忘文物保护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国企世袭制

2017公务员考试行测:“有效”资料不会错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分析:温州动车追尾事故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什么时候报名

推荐栏目阅读 会计考试 考试信息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