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已结束,现对尤海燕等第二次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2日)。公示期间,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对拟聘用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州公务员局、州公安局反映,反映情况人员要说明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对匿名举报的,将不予受理。如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后确认不真实,不影响聘用。
受理部门:巴州公务员局录用考核科 2023319
巴州公安局政治部 2063117
原标题:关于对巴州第三批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进行第二次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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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第三批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第二次公示名单.xlsx
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
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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