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执行辅助人员30名(其中执行岗位6人、立案信访岗位4人、驻外法庭5人,以上岗位仅限男性。其他审判岗位不限),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愿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4、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及擅长文字、计算机、有司法实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用工为劳务派遣形式;
2.月工资3000元,包含个人承担的五险;
3.提供集体宿舍;
4.统一配发制服;
5.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每年进行考核,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正式录用后,根据每年业绩考核及工作年限,可给予绩效奖励。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日期为2017年3月15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
报名者需填写《招聘审判执行辅助人员报名表》(附后),注明报考岗位。
报名人员需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的电子版发至cqfy001@sina.com。
五、资格审查
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六、考试方式、考试程序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考试。考试时需携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A证原件、奖励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本次招聘考试由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组织,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程序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及相关流程将在长清区政府网(www.changqing.gov.cn)上另行公告。对出现的差额可以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核
本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组织相应的体检和考核工作。体检标准根据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的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考核重点是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内容。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长清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以拨打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87229076。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长清区人民法院审定后,采取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形式进行管理。
咨询电话:0531-87202012。
原标题: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长清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执行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15日
【2017山东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人员招聘30人公告】相关文章:
★ 2017江苏射阳县城建监察大队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变更公告
★ 2017贵州湄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时间延长及有关事项通知
★ 2017甘肃兰州市安宁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条件变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