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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卫生局关于卫生系统部分医疗机构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市传染病医院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2010-06-25 | 网络

依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为市直部分医疗机构(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晋中市第二人民医院、晋中市中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30名,为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20名。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职位需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招聘人员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及招聘人员的其他条件见《硕士研究生招聘职位及要求》(附件1)及《市传染病医院招聘职位及要求》(附件2)。

三、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职位,可于2010年6月28日开始通过晋中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jz.gov.cn)、晋中人事网(http://www.jzrsw.gov.cn)、晋中人才网(http://www.jzrczx.cn)晋中卫生局网站(http://jz.sxws.cn))查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7月26日至27日。

地点: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小会议室。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街85号。

(二)、报名要求。报名工作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5张,在职人员须携带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校未发报到证的报考者学校需出具证明。经市卫生局初审合格后,填写《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粘贴照片,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市卫生局对报名者完成资格初审后,在3日内,提交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审核通过人员由市人社局下发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10年8月11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且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考试、体检

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各医疗机构招聘的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均可参加笔试。拟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者,按1:3比例进入面试;如不达1:3比例的,也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有硕士研究生面试的平均分数线。面试结束后,不同单位同一职位在考生及招聘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可以进行适当调剂,按总成绩的高低,高分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总成绩=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 70%)。

市传染病医院招聘的医务人员:笔试时,各职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1:5比例以上,不达1:5比例,相应减少职位。按职位与报名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如报考市直医疗机构的硕士研究生,呼吸科、心内科、消化科、中医内科、皮肤科、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等专业未被录用的考生,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并经市传染病医院同意,可以选择市传染病医院相应空缺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两门;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门计分均采取百分制。

笔试时间:2010年8月12日

上午:9:0011:30

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与最后一名入围者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注意查询公告网站)。

(三)、体检

体检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市卫生局指定在本市二甲以上较高水平的医疗机构,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由市卫生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按各个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综合考察考核入围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纪表现、业务能力、奖惩等情况,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的人员,填写《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的人事关系统一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3542638560市监委监察综合室

咨询电话:03542638533市卫生局人事科

附件:晋中市卫生局关于卫生系统部分医疗机构招聘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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