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因工作需要,经区有关部门批准,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潜水技术人员2名。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热爱海洋与渔业事业。
2、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男性,年龄在2030周岁之间(1980年1月1日之后至1990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高中以上学历。
3、持有有效的专业潜水资格证书,并具有两年以上的潜水资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5日至7月19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至5点30分。
2、报名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514房间,联系人:王信梁,电话:86769062。
3、报名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级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
4、填报《潜水技术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5、如报名人数不足3名,取消本次招聘。
三、招聘录用程序
1、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发布招聘公告。
2、由有关专家组成考核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认定并组织现场技能操作考试。
3、按1:1.5的比例选出前3名,统一组织健康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
4、公示
区海洋与渔业局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上对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5、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经区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聘用的人员属专业抢险救援人员,工作岗位按派遣方式、随渔政执法船开展日常执法,遇到险情随时实施抢险救生;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按事业派遣人员标准执行。
邀请区监察局监督员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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