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选调生 >考试信息 >报考指导 >选调生体检程序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选调生体检程序

2015-08-12 | 网络

体检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招录机关或者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体检组织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体检前应请考生逐项如实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要求由考生本人填写的有关内容。

体检时医务人员要核对考生身份,若有不符,应立即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组织考生按规定的体检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体检组的医务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结果,不得随意涂改。单项淘汰必须经过主检医生审定并签字。

体检完毕,由主检医生负责对各科体检结果及各科医生意见进行汇总审核,综合判定,并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签名后加盖体检医疗机构公章。

体检表应由招录机关统一管理,并由招录机关通知考生体检结果。招录机关应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

招录机关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选调生体检程序】相关文章:

申论作文结构如何布局更精彩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程序

河北从北大清华定向招录选调生

2017公务员考试行测重点题型解答:分堆问题

2017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考点:四川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2019青海省常规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公示

2017甘肃张掖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推荐安置公示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刑法全真模拟试题及解析(二)

2017江西公务员考试报名费用

推荐栏目阅读 选调生 考试信息 报考指导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