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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益性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犯罪主体概述

2017-03-22 | 网络

查字典公务员公益岗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公益岗考试。

(一)概念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任何犯罪行为,都是一定的犯罪主体实施的,没有犯罪主体,就不可能发生应受刑罚惩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从而就不会有犯罪。所以,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不可缺少的要件。

(二)种类

犯罪主体包括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前者称自然人犯罪主体,后者称单位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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