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畜牧兽医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畜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畜牧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推动畜禽良种繁育和饲料工业的发展。
(三)指导全市畜牧业一体化建设,组织实施畜牧业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市畜牧业商品生产基地、生产建设项目的审批、申报工作;参与制订和调整畜产品、畜牧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以及信贷、税收与财政补贴政策。
(四)指导全市饲料工业发展;负责饲料行业管理和产品结构调整;负责饲草饲料生产及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市饲料监测和质量检验工作。
(五)制订全市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应急事件的处置;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六)负责全市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等管理工作。
(七)监督执行畜牧业、饲料工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参与制订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畜禽产品工作。
(八)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下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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