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粮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政务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报道、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综合接待和政务公开;研究提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的研究工作;组织粮食流通和储备等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的起草和宣传;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调控科(行政审批科)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的建议;拟订全市地方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粮食供求平衡调查、市场监测和预警分析工作。搞好粮食收购资格年度审核,及时受理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资格业务。
(三)监督检查科
监督检查全市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对全市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四)财务会计科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部门预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粮食企业贯彻国家有关财税、金融、会计政策;协调落实有关财政补贴政策和粮油收购资金供应;指导粮食财务挂帐管理和消化,局直属企业改革有关财务工作。
(五)仓储科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仓储管理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承担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的申报、认定工作。
(六)产业发展科
拟订全市粮油工业发展规划,指导全行业粮油工业发展的具体业务工作,拟订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粮油工业科技推广和交流合作。
(七)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政治学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行业的职业教育和干部培训等工作。
(八)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建议。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建及指导直属单位党务工作;负责全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工作,做好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育和新党员、预备党员的考察;按期做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费收缴等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机关的社区共建及创建工作;做好党务政务公开。
(十一)工会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工会职责,依法为职工维权,保障工会活动经费,积极为干部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加强政策宣传,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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