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林业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林业,蚕桑、园艺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林业和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3、审核和监督全县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县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县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监督全县国有林业资产。
4、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和风景林的培育;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和蚕种、蚕药、林业实施设备及果树种苗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5、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和其它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和运输;负责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协调处理山林权属争议;负责对依法应由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6、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省、市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工作。组织管理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7、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8、对全县木竹加工、林业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9、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队伍建设;负责林业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0、组织协调全县林业方面的外资引进利用;负责引进和推广林业先进科学技术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1、负责全县山川秀美工程的综合调研、规划协调、检查落实、总结验收工作。
12、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县林业系统的编制、人事、劳资和国有资产。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陕西查字典公务员教育
【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林业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为政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