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栗县卫生局职能介绍:
1.根据国家、省、市医药体制改革的有关方针政策,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具体情况,起草有关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等具体实施意见。
2.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4.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抓好全县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5.组织制定并实施我县的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6.制定全县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7.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制定全县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8.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9.抓好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10.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11.抓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培训和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12.抓好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3.抓好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4.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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